企业找不到足够的工人,不时出现季节性缺工、临时性缺工,怎么办?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下发了《2015年企业用工调剂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淡旺季用工调剂,探索医治这一“顽症”。
据统计,截至6月底,厦门500人以上的用工大户总缺工数约为1.9万人。调剂计划实施后,企业缺工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生产淡旺季 用工可调剂
受产品特点和生产订单影响,不同企业有不同的淡旺季,企业用工容易出现短时闲置或者急缺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淡旺季用工调剂方式应运而生。
依据新下发的方案,厦门将全面推行淡旺季用工调剂,探索建立用工互助、行业联席、园区调剂、村企合作等调剂模式,积极搭建用工服务新平台。
利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企业用工实时查询”网络平台,企业可以登记或查询相关淡旺季用工调剂信息,从而实现企业间淡旺季用工调剂,减少用工短时闲置。有关部门和机构还将建立用工调剂互助会,形成区域用工调剂联盟,协助企业进行淡旺季用工调剂。
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也可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与企业直接对接。据悉,厦门将选取有代表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村、社区开展用工调剂对接,培养劳动力调剂储备基地,实行点对点的宣传活动、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支持以转移转产就业、短时务工、承接劳务等多种形式补充企业用工。对于招收本地员工的企业,厦门市还给予社保补贴等各种补贴。
此外,厦门还将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人员信息和企业岗位信息,引导这些企业的富余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并落实各类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其向相近行业企业、相近工种调剂,实现岗位到岗位的平稳转移。
值得一提的是校企对接。厦门市人社局鼓励企业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培养、顶岗实习等模式,将新成长技能劳动力配置到园区、企业,真正实现企业生产过程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的“无缝”对接。“校企对接,其实厦门市多年来一直比较侧重的主要调剂方式之一。”厦门市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调研员欧阳昌向说。
搭构“蓄水池” 盘活劳动力
事实上,用工调剂的模式,在企业之间早有自发运作的实践,企业一般称之为“员工借调”。
来自安徽的陈鹏本是漳州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厦门湾南岸的漳州港工作。6月8日起,他开始在位于海沧的厦门钢宇工业有限公司“客串”员工,并将持续至9月份。
“这几月份都是淡季,厂里没啥活,公司就将我们借调给钢宇公司。”陈鹏说,本来他们只能放长假,每月只能领取1000多元的保底工资,外借后收入跟原来差别不大。在他看来,用工调剂的方法实现多方互赢,既解决了厦门钢宇的旺季缺工问题,也让他们员工增加了收入,对漳州中集来说,也起到了稳定员工队伍的作用。
厦门钢宇向漳州中集借工始于去年,今年“借”来了180名员工。公司的生产淡季是上半年,下半年是生产旺季,与漳州中集的淡旺季刚好错开。“旺季缺工,有时很难招到。”公司管理部经理郭安功告诉记者,公司就跟漳州中集探索用工借调事宜,双方一拍即合。不过,目前仅是单向借工,厦门钢宇也打算跟漳州中集探索进一步合作,在明年上半年淡季时将自己的员工也出借给对方。
“这种借工模式,解决了我们季节性用工问题。”郭安功说,由于两家企业工种岗位相似,借来的员工很快就能适应,而且漳州中集还派管理人员过来,厦门钢宇只负责分配任务,因此总体效率还是比较高。
“淡旺季用工调剂,是一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做法,通过减少用工短时闲置,盘活人力资源的存量。”在厦门市人社局就业和事业保险处处长蔡东红看来,企业间的自发借工行为,毕竟范围比较小,此次厦门市人社局推行的调剂方案,就是希望搭构一个更大的人力资源“蓄水池”,让无论是同行业调剂,或是跨区域调剂,都能得到更好的匹配,让更多的企业将从中获益。
欧阳昌向则认为,除了解决各个企业季节性缺工外,厦门推出的这几类用工调剂模式更主要的意义在于,它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人力资源不流出厦门,在更大的范畴上避免了整体性“用工荒”。
用工调剂前 先厘清权责
同样是用工调剂,甚至同样是跨地区调剂,厦门诚益光学有限公司的实践却没有厦门钢宇公司那般顺风顺水。
早在2013年,厦门诚益光学有限公司跟泉州浔兴拉链就已有合作,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人力资源互补。但一小段时间后,双方合作就未再持续进行。诚益光学人力主管陈小惠说,这既有地域、用工、待遇差异的问题,也有借入员工适应岗位工序的缘故,更有企业担心员工因此跳槽等因素。她认为,用工调剂在本地区和类似工种间进行比较可行,“城市的和待遇的不同,都会对员工稳定产生影响”。因此,也有人建议,政府部门或可委托社会机构,组织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技师,按照岗位的要求,对这些“新员工”先进行技能培训。
尽管用工调剂被寄予了厚望,但受访人士认为,在用工调剂之前,先把权责理清,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180多名漳州中集员工被出借后,都没有跟厦门钢宇签订合同。陈鹏说,他们工资仍然是由中集支付,除了工作和食宿在厦门钢宇,并没直接跟厦门钢宇发生关系。
不过,有观点认为,劳动者被调剂到另一家企业的新岗位,从情理上说,权益和责任都应按新企业的要求来处置,但劳动者和新企业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他们之间面临法律上的尴尬,而若真的是出现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企业间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都是政府部门必须权衡考虑的,“从法律层面上理清权责关系,也是尊重法律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