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写上姓名),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每人自带400元,多还少补),经核实身份后,方能在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带队下,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表受检者填写部分必须由亲自填写,统一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不得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如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过度劳累;体检前日晚餐忌油腻食物,20:00后禁食、禁水,检查当日空腹采血、空腹B超。
4.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本人于8月6日到区教育局幼教室找许老师报备,并提交医院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及缓检申请。
6.体检完毕后,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避免漏诊、漏检而影响体检结果。
7.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注意安全。
8.温馨提醒: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根据自身路程远近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同时注意所有过程途中的交通安全。
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准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未能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检查时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禁止家属、朋友等与体检无关人员陪送,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发现替检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受检者在体检期间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请熟人打招呼,扰乱体检秩序,否则按舞弊论处。私藏或使用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必须完成全部指定的检查项目,经领队同意方能离开医院。考生体检完自行返回,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