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政府积极鼓励发展创新人才引进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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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厦门市海沧区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政府为企业发展创新型金融配套服务及人才引进,发布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政策。

  以下为“厦门市海沧区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的部分内容:

  一、鼓励机构设立、入驻

  (十三)其他创新型金融及服务配套机构

  对新入厦在海沧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其他创新型金融及服务配套机构,注册资本并且实际到资在 5000 万元以上(含)的,给予 50万元的奖励。此外,注册资本并且实际到资超过5000 万元的部分,每增加1000 万元增加 10 万元的奖励,奖励最高可达2000 万元。

  三、人才政策

  (一)引进的金融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海沧区关于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引进的金融人才,入选厦门市高层次紧缺型金融人才计划的,如在海沧购房并实际居住,在市级安家补贴的基础上,海沧区再给予安家补贴10万元。

  (三) 在符合本意见第一条任一奖励条件的金融机构中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在区内金融机构担任中高层职务、年薪高于30万元、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金融人才),5年内按个人区级贡献留存的80%给予奖励。

  厦门两岸商品交易中心(简称“厦交所”)作为联接两岸、国内外市场的一座桥梁,是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的一个双向平台,致力为自贸区金融创新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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