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徐州市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副主任汪二恒表示,与去年的名校优生计划相比,这项政策的覆盖群体更广,从原来的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扩展到今年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第二个是从原来的“双一流”高校和驻徐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扩展到现在全部普通高校专科以上的毕业生。
此外,补贴政策范围和力度也有所加大。办法明确,凡在我市市属企业及在鼓楼、云龙、泉山三个主城区注册且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的大学生,或企业注册地在主城区且正常纳税的大学生创业人员,首次在我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满 6个月的,我市将以多种形式进行支持。其中,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购房方面,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引进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进一步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1000元;硕士研究生分别为900元、600元;本科毕业生为600元、400元,补贴均为3年。非徐州籍毕业生,还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与此同时,为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我市还为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发放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