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人才政策》,出台了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大中型民营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民营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可享津贴等16条举措,为加强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支持和激励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 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 助力企业人才建设
在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政策指出,为加大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力度,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民营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根据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大力培养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按照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不同类型,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4000元、2000元技师项目培训补贴。
实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每年支持河南省民营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赴省内外知名企业培训中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或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等场所开展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提升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