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创新博士后人才集聚机制、加大博士后人才培养集成支持力度、鼓励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提高博士后人才管理服务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旨在打造集聚青年才俊的“强磁场”。
本报记者 臧首成
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
《意见》提出,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再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0000名。
比如,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博士到江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招收引进机制,扩大外籍博士后招收规模。将引进的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国青年人才列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
又如,加大对企业类设站单位博士后人才招收引进支持力度。企业类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经费,可按规定视同考核利润。企业引进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引进成本,优先从本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率先提出对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类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再如,吸引鼓励省内外各类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在江苏工作。对引进或出站后留在江苏工作的博士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享受地方高层次人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