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以来,北京再放“20条举措”推进民营经济转危为机。5月7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简称《意见》)。针对民企入市门槛高、投资领域窄,融资难、融资贵等沉疴流弊提出7方面20条举措,鼓励通过帮助清理市场准入隐性门槛、缓解企业信用“二元化”难题,细化政府服务合法性边界等手段,进一步激活全市经济市场活力。
入市:清理隐性门槛 放开民间投资领域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税收,60%以上GDP,70%以上技术创新,80%以上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唐大杰指出,民企准入问题应放在我国深入、全面开放的框架下看。
当前,减少针对民企不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引入新鲜活力的重要引擎。《意见》提出,持续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例如,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建立清理隐性门槛的长效机制,重点在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加大清理力度等。
在2018年、2019年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曾反复明确,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2019年12月,《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意见》在此基础上,将民企注资领域融合北京当前发展要务。例如,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承接部分竞争性业务;参与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投资运营;参与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建设和运营;参与老旧小区、商业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传统领域外,此次《意见》同样涉及全市新兴应用场景,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人工智能、区块链、前沿材料、5G等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的应用场景建设。
“国家认为的’重点行业’多为自然垄断行业,资本密集、营利能力有限,对于民企吸引力不大,即便民企参与,也是个别企业。相较而言,民生领域具有广阔市场,仅就教育、医疗两个市场,每年就有数十万亿的收入规模,可优先考虑向民营企业开放教育、医疗市场。但目前制度上依旧存在‘天花板’。”唐大杰指出,就教育领域来看,国家还应在促进民办教育的制度建设上再进一步,例如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删除第十九条“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融资:用好市级融资担保基金 缓解信用“二元化”难题
“融资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