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沙坪坝区创新创业发展,近日,沙坪坝区出台《沙坪坝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简称《办法》),26条人才政策“升级版”全新亮相。《办法》在人才引进、项目资助、服务保障等方面立体式布局,打造出涵盖人才工作、学习、生活、创业等方面的人才政策体系。
扶持政策有突破 不拘一格揽人才
《办法》指出,将结合沙区实际,着重引进9个重点领域、8个重点产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实用人才。引进人才分为2类,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和我区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引进人才或到我区落户创业的人才。凡引进人才均享有安家补助、项目奖励、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办法》加大了对急需紧缺实用人才的引进力度,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其他单位引进人才,只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急需,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经评审认定,都可打破学历、职称、资历、身份限制,享受到相应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特设岗位”将解决职称晋升难题,国有企业引进人才薪资不受工资总额限制,1000万元“风险补偿铺底资金”、每年1000万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将推动我区创新创业发展,打造最优人才发展新环境。
项目资助最高50万元 人才奖励最高20万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办法》在项目补助、项目奖励、金融支持、用房支持等方面都出台了多项极具诚意的奖励政策。
引进人才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按照有关标准与条件,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扩能项目,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按其当年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成本)投资总额的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引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所生产的科技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将按规定给予适当的政策性加分。对高层次人才创业落户我区的企业租赁用房,按月租金的50%,且最高不超过1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年限为三年,每月补助租赁面积最高为200平方米。
引进人才新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三等奖,市级科技奖励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照国家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市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