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近日安排的2015年209.8亿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有3.1亿元专门用于“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三区”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3亿元左右的资金规模,专项支持该计划。
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均等化建设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多年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覆盖乡镇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基本齐备。
然而在我国中西部省份,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这些贫困落后地区,虽然文化活动场地建了,文化设施也有了,但是能够操作、利用这些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的专业人员仍然严重缺乏,与东部省份富裕地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差距逐渐拉大,已经成为全国公共文化体系均等化建设的短板。
2013年开始,国家正式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从文化人力资源方面对这些地区进行支持扶助。根据计划要求,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每年向“三区”县以下文化单位输送1.9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驻地工作或提供服务,发挥优秀文化工作者的带动效用;每年从县以下文化单位选送1500名文化人员进行重点扶持培养,提高基层文化人员专业水平。
财政扶持保障文化人才待遇
根据“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要求,中央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提供3亿元左右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向参与选派、培训的文化工作者发放补助。实地支援“三区”建设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2万元;参加培训的“三区”文化人员,每人每天可获得补助120元。文化工作者在选派或培训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待遇。
记者从文化部了解到,在“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部分省份还对“三区”文化人才在中央补助标准以外拨付了额外配套资金,进一步提高文化人才待遇。以重庆市为例,重庆市由共青团系统选派到基层社区的志愿者,每人每月在“三区”文化人才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团系统志愿者标准再补助800元。
根据规定要求,“三区”人才建设项目的补助金主要用于文化工作者支付食宿、交通等费用。文化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大部分受援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积极承担了文化人才的食宿、差旅等费用,想方设法为文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他们在“三区”安心工作。
精心组织选派工作
据了解,每年向“三区”输送的优秀文化工作者主要包括:从文化系统抽调轮岗的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上招募拥有文化专业背景的人员;随着机构改革,一些文化系统单位待岗、提前退休人员以及大批有工作热情、专业背景的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