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5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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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教师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高职称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职称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9月18日9:00-- 10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9日9:00--10 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1、5、7、9、13、14、15号岗位应聘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0月24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查验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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