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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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扶持金融业做大做强等五个方面,出台19条政策措施,推动资本市场发展,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

  ●设立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民航客货运、通用航空、航空研发与制造、临空经济等航空产业重点领域发展。

  ●对新开直飞亚洲(地区)的定期和不定期客运航线,按每班3至6万元给予补助,新开洲际航线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本年度新增货邮每吨补助500元。

  ●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在青岛机场集散的腹地国际(地区)货邮给予补助。对固定翼飞机使用的新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

  ●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产业链协作配套项目给予补助,对经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的“工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共同设立市级信用再担保机构,初设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力争2020年累计达到30亿元,实现全市范围内再担保业务全覆盖。

  ●设立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2016年市财政首期注入资本金1亿元,以后年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和中央财政补助的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情况逐年注资,使公司注册资本规模达到3至5亿元。

  ●引进战略投资者,将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规模由10亿元扩至30亿元,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合作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的单笔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发生不良贷款的,按不良贷款额的30%给予补偿。

  ●设立科技信贷贷款保证险风险补偿金池,对“千帆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贷支持。将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范围由“千帆企业”扩大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额最高500万元,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每年不超过20万元,连续3年给予保费补助,每年不超过8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创业投资等业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资金供给渠道。

  ●对“千帆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的研发费用给予最高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设立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专项资金,对企业用户由所在区(市)财政按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测试费用的10%(“千帆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给予补贴,市财政按不超过1∶1的比例配套,同一企业市级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获得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称号的,市财政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对具备一定规模及服务能力的给予50至2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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