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青年人才青岛再推新政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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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社局宣布推出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新政,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放宽到专科学历。同时启用“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网上一次确认、全市通用。26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及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将启动申领。

  住房补贴、安家费26日启动申领

  去年6月,青岛出台引才新政,给硕博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并首次将本科生纳入住房补贴范围。日前,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发放范围、申领条件、申领时间、申领流程。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3)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4)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5)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已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

  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发布。

  住房补贴申领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就业或创业时间,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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