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市外国专家局和市公安局最近联合印发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可以认定为外籍高层次人才。
该四类人员分别包括: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相关标准可谓非常严格。以知名奖项为例,需要满足“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是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
而企业杰出人才同样要求极高,需是本市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和科研骨干。
优先服务“高配”
被认定为顶尖“外脑”者,将享受高配服务。比如,对经市人社局(市外专局)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规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外籍高层次人才也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签证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人才签证(R字签证),方便外籍高层次人才来上海进行科技合作、学术交流等。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还可优先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同时,上海正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对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到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然后持《外国人就业证》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证件。该试点的最大“亮点”,是突破了外籍人员在沪就业需有两年工作经验的限制。
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通过一系列揽才举措,未来,上海将形成辐射华东乃至全国的人才高地,有力地推动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