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锐苏州猎头8月19日报道:“政策具体内容还是现行的,此次主要是扩大了适用对象,并统一进行了梳理,借此加大对留学回国人员这一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市场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创业、就业等相关政策均有相应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按照以前的实施办法,
留学回国人员这一身份并无实际作用,相关创业者只能像其他人一样,按照具体各政策的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扶持条件。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能享受到部分优惠。但如今,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身份认证,按照相应条件,享受到《办法》中涉及的各类利好政策。
据悉,《办法》适用的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其中,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需为本区户籍,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认证,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其身份认证材料。
《办法》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出台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主要有: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社保补贴、吸纳就业奖励补贴以及创业贷款贴息及奖息。此外,留学回国人员还可免费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举办的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