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湖区人才办介绍,罗湖区制订“1+3”文件包括《关于实施罗湖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综合服务办法》、《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寻聘奖励办法》,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多次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数易其稿,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针对罗湖产业发展、具有罗湖特色的人才政策。
罗湖“1+3”文件将采用标准化清单方式进行人才认定,经认定的人才分为A、B、C三类,覆盖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产业、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同时将罗湖区急需紧缺、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但现行人才认定标准难以界定的人才一并包含在内。
罗湖区人才办表示,“菁英计划”围绕人才政策服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政策优势吸引人才、以周到服务留住人才、以人才集聚推动产业集聚,为加快建设经济主导、产业创新引领、公共服务优质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心城区注入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为人才发展创造环境 为留住人才做好服务
罗湖区人才办表示,“菁英计划”人才新政坚持将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紧密结合,一改政府工作传统的大包大揽模式,将人才的认定及一系列后续服务转移由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和实施,利用市场行为拓展人才和产业项目的引进渠道。
为了给“菁英人才”提供周到、细致的综合服务,罗湖区委托社会组织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人才申请住房安居、研修津贴、子女入学、健康管理、父母居家养老服务等各种优惠扶持待遇提供全程专人代办服务;同时给予创业人才创业扶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在服务手段上,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智能手机应用软件,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可在最短时间内响应人才提出的服务需求。
为保证政府服务和资金投入的有效性,真正起到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作用,“菁英计划”还明确了实行人才任期制,建立人才考核、续评、退出机制,罗湖区将制定考核细则,委托社会组织对已认定的人才进行期中和任期考核,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做出业绩评价。通过考核的人才可得到续评,继续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