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上,市长许勤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坦言,深圳目前人才总量与结构还不适应新常态下动力转换、结构优化的需要,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2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获悉,张丽杰等15名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深圳市人才促进条例》的议案成为本次人代会的一号议案,议案称,深圳在促进人才发展上存在立法空白,应引起重视。
促进人才发展存在立法空白
“在国家法层面上,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促进人才发展的立法,只是在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确定了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在深圳市层面,市政府于2013年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该办法对引进人才的立户登记及业务受理、办理条件和程序及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但在促进人才发展的培养机制、合作机制及资金支持机制等方面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因此,制定一部全面的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政策法规显得迫切而必要。”
“建立人才孵化培养基地”
人才的引进和人才的培养是促进人才发展两个方面,不管是新引进的还是独立开发的人才,都要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培养。“建议在深圳市各园区设立人才孵化基地,整合培训、咨询、项目、师资等各方面资源,为被孵化人才提供与创业就业实战相似的学习和实践环境,提供更加优惠的环境支持,从而提高被孵化人才的竞争力,降低其创就业成本。此外,建议建立人才孵化基地规划发展方案,逐步达到同一产业园区内多产业集群,培养多层次、多方位人才。”
“放宽港澳人才服务机构进入条件”
随着深圳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深圳在跨境人才交流上频繁了很多,张丽杰在立法议案中,也有一半内容是涉及这一领域,包括建立跨境人才合作机制、构建跨境人才交流机制等。
除了研究设立中外人才合作发展论坛,研究构建深圳市企业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机制,研究设立人才合作基地外,张丽杰还建议以构建专业化国际人才市场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跨境人才共同市场,推动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的国际配置中心;建立跨境法定机构工作人员双向交流、任职、培训制度;鼓励建立跨境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管理人员及研究人员互派学习活动机制。


